岳千寻

坊间传说,终是太过轻巧

《长相守·千年》





长字诀系列之长相守

183组合衍生‖故宫cp

陆之昂X公明X顾南衣

私设如山,谢谢围观

——

‖楔子‖


有人死了,凋零在呜咽的北风中,消融在终年不化的冰雪里。

有人撑过了凛冽寒冬,却倒在了炎炎盛夏。

有人在那年除夕,将一只红灯笼擦净,侧首冲站在身畔的书生微笑。

“我最喜将展翅翱翔的鹰隼束缚翅膀,直至将它驯服。隼越凶残暴烈,我就越是喜欢。”青裳游侠仰视苍穹,似笑非笑。

“南衣真怪人也,你明知,这很危险。”书生含笑叹息。

大概越危险才越迷人,正如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。

公明,你才是那个怪人。







【1】


大二那年,陆之昂头一次知道,这大马路上除了能捡钱,还能捡人。

第一次见到这怪人时,他正盘坐在柏油马路上,白衫墨氅,俊逸清瘦。

车灯刺目犹如白昼呼啸而来,陆之昂将怪人自地上拉起,险险站稳,令对方不至跌入自己怀中。

怪人敛袖一礼道,在下公明。

陆之昂登时一阵失神。

他没记住这怪人的名字,双眼只死死盯住怪人腰间所系通体莹润的玉佩一枚,怔怔出神。

考古系的专业经验告诉他,总得来说,自己这是捡到宝了,还是个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。

指不定又是哪个剧组刚刚下线的龙套演员,戏装都来不及换,就晃悠出来满大街的找吃的。

然而还没等他看够这块宝贝,突然就被眼前的怪人抱了个满怀。

“哎哎哎!两个大男人,这大街上的,不合适吧!”

人可以是假的,情也可以是假的,只要这宝贝是真的就好。陆之昂心中暗暗盘算。

夜风萧瑟,世情尤薄,竟连一个情字亦冻透。





【贰】

遇到十九岁的陆之昂时,公明已年近而立。

在来到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前,公明的世界惟余隆冬的堆银砌玉,乾坤一白。

林海浩渺,两人一前一后,匆匆踏步于雪。书生清瘦文弱、于足盖膝头的积雪之中,步履蹒跚;游侠蓝裳翩翩,身量俊挺,足下生风,携书生奋力疾行于山野。

然寡不敌众,二人终为众刺客所围。

此地,乃瀛陆五国之中燕北与端中两国交界之处;此时,乃端中未平元年。

利刃相接似蜂鸣入耳,蓝裳游侠挥锋挡物,在鲜血将溅至书生所绣寒梅的月白长衫时,一把将身畔之人拉至身后,任血污脏了他的蓝裳锦练、欺霜雪肤。

“南衣,我已无路可走了。可你不一样。”

“有路。”顾南衣掌间长剑旋起生风,两名刺客尚未自皑皑雪地之中探出头来,便空余热血殷寒雪。平日空庭相与醉,拔剑独舞,终久而难观其效,今临生死界,利刃徘徊转圜于掌心方寸,未若牛刀小试,叹所术滴水不漏,断无缺法需补。

“南衣,你走吧。人生路生而窄曲,故而殊途。如今,我将往之黄泉,而这黄泉路上,容不下第二个人。”

远方铁蹄隆隆,震于积雪,彻响于林。书生名唤公明,乃端中六朝谏官之后,辅政权臣、贪官污吏心必诛之的大患。端中雪落,冰封千域。伏围之势益盛,他实不愿这定局之中的唯一变数,为他枉送性命。

“有路。君所往,务还乡。”

铁甲已至,对雪临风,顾南衣阖眸安然,手持利刃,吐故纳新。天青剑气杀伐尽蓄于锋,似流年溯回荏苒至东市行街之上,他仍旧是那个寂寞清冷胜雪、未肯沾世俗纤尘的少年游侠;而公明,则始终是那个高居庙堂未临江湖之远的清吏廉官。

昔日诸般,皆作枉然。可叹往事已矣,自新帝登基之时,公明与父同呈谏疏之时,就再也回不去。

暴雪复至,绒雪飘至顾南衣身畔,遂被剑气震荡开来,翻折旋转舞入青空。雪似鹅毛纷扬,公明鬓发肩头皆染作霜白。恰似旧日把酒,他空庭剑舞,他默然观之。

可叹这寰宇寥廓,能容我者,唯君一人耳。

终,重甲重围之下,缄默固执的游侠再难支撑 。释然轻叹藏于刀光剑影,几不可闻。顾南衣忽剑锋直指公明,重重朝其心口刺下。

“愿以身为桥。为君拓之、踏之。”

恍惚缥缈间,公明忽觉有血腥温热之意扑面。

这血,却是顾南衣的。

世易时移,向死而生。

再醒之时,已身处异世,人来人往,车水马龙。

眼前的少年,不是顾南衣。

公明永远忘不掉的,偏是诀别时那冰冷却柔软的目光。





【3】




“哎你说你活了好几千年了,还能说话能动的,应该算是老字号僵尸了吧,我看那电视上的僵尸都不吃不喝,成天蹦来蹦去的。来来来,给小爷蹦一个看看呗。”

陆之昂还真把这个“大活宝”捡回了家,还是个自称是好几千岁的大活宝。

瞧他正襟危坐,目不斜视的模样,陆之昂不禁暗叹,啧,还说不是群演?不过要是现在的群演演技都这么好,那流量小生们估计只会被diss的更惨。

“陆兄万勿取笑于公明,公明虽为端中人氏,然……”




咕噜——

一声轻响。

咕噜咕噜咕噜——

紧接着,一连串肠胃空蠕造成的细小的咕噜声由高至低,从公明腹中传来。



“……”

“……”

四目相对,礼貌而不失尴尬的沉默。


“等着。”陆之昂懒懒开口,将斜斜挂在搭在餐厅椅背上的围裙随意系于腰际,大步走入厨房。

切,僵尸还会饿?还真是家有一老,如有一宝啊。算了,为了那块颇具研究价值的玉佩。这尊大神,他陆之昂供了!



俗话说,外卖要瘫痪,一顿饭难倒英雄汉。可从小生长在单亲家庭的陆之昂,偏就是一个顿顿饭都自给自足的英雄汉。虽说不上各色菜系样样精通,但对付一桌家常菜还是不在话下的。


此刻,陆之昂正一边颠勺,一边琢磨着怎么把这顿饭从公明那块玉佩的差价上补回来。



陆之昂的太爷爷年轻时,曾在启京中数一数二的古玩店里做学徒;

到了陆之昂的爷爷年轻时,终于在㐬离厂拥有了独属陆家的古玩地摊;

而现在,陆之昂的父亲已是好几家古董店的老板。

从家世到专业,除了子承父业,陆之昂心甘情愿的堵死了自己其他的路。



古董商世代相承的灵敏嗅觉告诉他,这块玉佩,他志在必得。

公明望着陆之昂在厨房忙碌的背影,欲言又止,终归于沉默。



餐桌前,两人相对而座。瞧着公明缓缓执筷用餐,却始终挂着一副泫然欲泣的苦瓜脸,陆之昂实在憋不住了,将筷子往桌上重重一横,问:“想说什么就说,别一副噎死人不偿命的表情。”

公明将碗筷从容放下,方徐徐道:“在下只是觉得,委屈了陆兄。”


“啊?!”

“君子远庖厨,如此折辱陆兄,实非在下所愿。公明在此给陆兄赔……”

“………闭上嘴,老老实实吃你的糖醋小排!”



陆之昂甩了甩挂在头上的三道黑线,毫不犹豫地夹起一块排骨,堵住了公明的嘴。古人的思想觉悟,果然非同凡响,脑子里全是这些乱七八糟、连饥饿都挡不住的封建余毒。他这话也就是同自己说说,要是在饭店,估计早让后厨给铲个半残了。


公明就是这么奇怪的一个人。分明只是在相互算计逐利、喧嚣无比的城市之中,得居一方陋室,得享一顿粗茶淡饭,在他眼中,竟也可遍生桃李芬芳。





【肆】



公明委实不懂,为何陆之昂如此嫌弃他,却仍要收留他。


口嫌体直这个说法,是公明在很久以后才学到的。

据说公明先生在足够了解这个词儿的时候,已经能够用喜大普奔来形容自己的内心。


起初陆之昂只瞧他是个疯子,直到有一次,要债的找上门,公明想都没想,就扑到陆之昂身上,替他结结实实的挨了一棍子。随即,在他眼前消失无踪。


再睁眼时,端中已是绿芽抽新枝,碧水融清雪,林海茂伏,似汪洋无际。

公明遍寻林海,却连南衣的半点血迹都不见,更遑论尸骨残骸。


深冬的冰冷枯败,在端中的土地上悄然褪去,碧空如洗,卷云似练,日光明彻将之映化通透,冰雪不复,惟剩株株松柏森然,万古长青。



它们,是那场杀戮与死亡的见证。

如今,又要在这个寂静的初春,见证知音诀别。


公明在青松之下,立一衣冠冢,碑上所刻,数字寥寥,乃“天水之青”。



他也曾为簪缨世族,如今却只能在这深山密林之中,为平生知己立一陋碑,尚需如惊弓之鸟隐匿名讳,免因他戴罪之身,而枉受刨坟毁迹之辱。


公明跪于碑前,久久不语。


他早已坦然接受颠沛流离的命数,顾南衣之于他,相知十载终成大梦,空回首,竟亦似昙花一现,连自己亦不由生疑,这会否,只是一场太美的梦。或许,那年东市行街,他并没有与一个青衫游侠相识相知,二人如今,只是各安天涯。若非脑后淤伤阵痛,反复提醒着那日林海雪地之中,蓝裳游侠眼底的决绝与眷恋,诸般妄想与温存,似乎就真的能够成为公明用以麻痹自我的痴念。



那是,顾南衣啊。

长剑刺向自己时,他明明什么也没说。

可公明,已尽知其意。


滴滴温湿砸于白衫,公明忽觉自己已被命运紧紧扼住喉咙,慨然仰首,哀恸之间,气息凝滞,遂眼前一黑。

如此随他去了,倒也干净。


公明是被一巴掌扇醒的。

醒来时,他直直对上了陆之昂盛满诸般情绪的双眼。


陆之昂一把将公明从地上揪起,破口大骂却莫名红了眼眶:“你他妈脑子有坑吗?不是让你好好躲着吗!你要是死了,小爷找谁捞宝贝翻身去啊!你到底死去哪儿了!”



陆之昂说,他父亲是个商人,做生意亏了本钱,要忙着到处动用人脉、周转资金,十天半个月都见不到人影。俗话说,父债子还,这些人找不到老子,只好来找儿子。上门逼债,对陆之昂来说,都是家常便饭。



可今夜不一样。

今夜是除夕,但陆父一样不见踪影。小小的出租屋内,陪伴陆之昂的,只有公明。



将突然出现马路上的公明领回家后,陆之昂便有些头疼鼻塞,自然也无心准备什么年夜饭,一头栽在床上,将被子往身上一裹,闷头就睡。

公明什么都没说,只是静静在站卧室外守着。



“公明。”窝在被子里蜷成一团的陆之昂,突然闷声唤他。

“我在。”公明小心翼翼地走到床边,生怕惊扰了陆之昂休息。

“我是不是要死了。”陆之昂异常平静。

公明没有答话。


“死了,就能见到我妈了。”隔着被子,陆之昂的鼻音渐重。



“可是陆兄若死了,便再也见不到公明了。”

原本公明也以为自己就要死了,可他见到了陆之昂。

一只宽大柔软的手,隔着厚厚的棉被,一下下,轻轻拍抚着藏在被子里的大男孩儿,似一声声无言的安慰。



“公明。我真的很难受。”陆之昂自被窝里探出头来,一双明亮的眼沁满热泪。

周身发冷,脑热头痛,必是邪寒入体。


然除夕之夜,商户俱歇,望着陆之昂所指,里面空空如也的药箱,公明浓眉轻蹙。

常言道,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。公明毫不迟疑的步入厨房。幸好,他无意之间在陆之昂半敞的储物箱里见到过一只小药壶。此番正好能排上用场。



葱丝、姜片、白萝卜块、红糖水,公明又在厨房里找到一些蜂蜜添入壶中,入水煮沸。将药汤盛入碗内之时,因用不惯这里的器具,公明险些烫到自己的手掌。他回忆着陆之昂开火的姿势,顺利开启了炉灶,但却不知道如何关闭,险些烧了厨房,幸亏陆之昂裹着被子及时赶到厨房。



此刻陆之昂手里端着那碗差点葬身火海的姜汤水,乖乖地将脚伸入热水盆中,瞧着身旁正襟危坐、灰头土脸又一丝不苟的公明,想笑又不敢笑。



“陆兄想笑便笑吧,笑够了便赶快将汤药服下,虚汗一出,这寒气便散了多半。”公明突然转头望向陆之昂,伸手将他身上的被子裹紧了些,又接过他手中满满一碗姜汤,垂首轻舀一勺,将之吹温递至陆之昂唇边,神情认真而温和:“陆兄,除夕长乐。”


一双手突然自被窝中探出,将公明松松环住。陆之昂将脸埋于公明肩头,声音沉闷而坚定:“公明,你可不可以,留下来。 ”


那么陆兄,又可否,跟我走。

公明没有答应他,却也没有拒绝他。只是端着药碗,单臂轻轻将他拥住。示意他,自己一直在这里。


或许陆之昂真正需要的,并不是他口中时时提及的一笔巨款。公明想,他只是需要一个真真实实的怀抱。

还有同自己一样,不再颠沛流离的人生。




“哎!”陆之昂双眼骨碌一转,突然抬头看向公明,紧张道:“公明!你这汤,是拿什么熬的?”

“哦,这汤乃是在下以陆兄木箱之内的药壶熬成。”

“!!!”

“陆兄,你怎么了?”

“……那他妈可是三百年前的物件!!!公明你大爷!!!”






【5】

陆之昂不知道,古代人是不是都这么好骗。

他爸一年到头忙着各地跑生意是不假,但是他爸压根儿没破产。而他,从小到大也没尝过被人追债的滋味儿。

那天上门来闹事儿的,不过是在他们古董店里淘了一假货,又不肯愿赌服输心里不忿就找人儿报复。老陆向来脚底抹油,神龙见首不见尾,可就苦了我们的小陆同学。没做缺德事儿吧,还得成天替自家老子背锅。



他没想到公明这么爱心泛滥,居然将身上所携细软一并给了他。

当然,只除了那枚玉佩。


眼见着公明将玉佩小心翼翼的贴衣安放,陆之昂翻了翻白眼,瞬间推翻了“公明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爱心人士”这一想法。不过猎人对于自己志在必得的猎物,理应更有耐心,甘愿花些心思。



久而久之,陆之昂也分不清楚,他究竟是对玉佩有想法,还是对戴着玉佩的人有想法了。



陆之昂从公明那里得到了不少宝贝,却都不是陆之昂最想要的。

很多年后,蓦然回首之时,他才恍然大悟,自己想要得到的,其实早已得到。


陆之昂毕业典礼那天,正赶上古瀛陆最新考古研究成果报告会。发现这片失落的疆域与朝代,对于考古界来说,必然是一个无可忽视的里程碑。许多最新一次考古发掘的关于失落五国的出土文献的详细内容,都将在这次报告会上首度曝光。

更何况,这直接关乎公明手中玉佩的价值。



毕业典礼上,陆之昂全程心不在焉,时不时溜一眼手机,生怕不小心漏了一眼,公明的手机定位就会突然消失在他视线范围之内。


陆之昂人生中第一次踏入警局,就是因为公明。这个喜欢出门瞎溜达还不爱带手机的老呆瓜,菜没买回来,还把菜篮子给丢了。幸好人最后被警察叔叔完好无损的带回了局里。


‘您哥哥这种妄想性障碍,最好还是请一个专业的护工或者及早入院治疗比较好,免得对他个人以及家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’

‘不好意思,警察同志,给您添麻烦了。’

陆之昂全程点头哈腰,脸上笑嘻嘻,内心mmp。还行,没呆到跟人家自报家门,说自己是来自几千年前的老古董。从警局出来,两人一前一后行走在街市。陆之昂好几次转过身想要发作,但每每撞上身后人似孩童般怯懦且充满歉意的目光,意欲喷涌而出的火气以及刀子般的字句,便立时溃散,与口鼻呼出的冷凝哈气一道升入夜空,化为乌有。


还你是我哥,你怎么不说你是我爸呢?说了多少遍,乖乖等自己下课就带他出去玩,一个人在家就不要到处乱跑不要到处乱跑。结果呢?这都大半夜了,两个人在这里饥肠辘辘的喝西北风。


怕是老陆都比他听话。真是请神容易送神难。陆之昂越想越气,突然站定,赌气道:‘下次人家再问你,你就说你是我祖宗得了。’



‘这……’一直乖乖跟在身后的公明也停止了步伐,清俊儒雅脸庞涌上些许为难之色,少顷,他似下了很大决心一般,拱手一礼:‘好。陆兄所言,公明无不照做。只是……又要委屈陆兄了。’


‘mmp!我让你乖乖在家呆着别乱跑!这话你丫咋不照做呢?!’

陆之昂登时觉得,他走过最远的路,就是公明的反套路。



从那以后,陆之昂就给公明的手机设置了好友定位,并且要求他每隔一个小时,就必须拍照传微信向他汇报。如违反纪律一次,晚饭撤肉菜加主食;违反两次,晚餐全免。违反三次?大爷的这货要是敢一而再再而三,他就自生自灭吧。



手机轻微震动,是微信消息提示。点开来看,照片里的男人面润似玉,和煦日光自轻薄纱帘跃入投射室内,将原本略显清瘦的容颜线条勾勒的分外柔和俊朗。平铺在桌案上的白宣之上,一副字帖尚未临摹完全,笔劲敦儒,墨迹未干。



陆之昂嘴角不觉轻轻上扬,仿若所藏万千暖意,皆自眉目,流转心上。其实要不要那枚破玉佩,也无关紧要吧。



嗡嗡——

又是轻微震动。


陆之昂伸手点开,发消息的是正在瀛陆考古学术成果报告会上的学弟。

「学长你真神了,出土文献里面,还真记载了一个叫公明的!」

「废话,考古系陆大神岂是浪得虚名?你小子别光耍嘴皮子,快传现场资料来。」


不多时,献场拍摄的PPT零散文献照片,出现在了对话框内。以往陆之昂每每问起公明旧事时,对方总是三缄其口、避而不谈。可公明越是回避,陆之昂就越是好奇。照片刚一传过来,陆之昂就迫不及待的戳进大图:

「公明者,孔姓,天启人也。公卿累世,谏事端帝。明父孔光事端明帝,位上卿。光子曰明,颖慧甚,博闻广识,嫺於经史。以清议魁出,举为议郎,性刚守度,直谏无忌,抨击外戚,主“推法令,修仁政,以律对上视下,广崇明德志絜,耻于苟合失行”之风,颇为上所倾。未平元年,承先帝遗命,右迁谏议大夫。帝智乱昏聩,外戚摄政,以谗谄巫蛊犯上构之,遂夷灭宗族。亡燕北,泊数载。未平七年,隐帝定统清政,册书下嫁帝姊,明得诏乃还,诰驸马都尉。敬待如宾,共卒皓首。」




驸马都尉,共卒皓首。运动场酷暑云蒸,校领导言辞滔滔透过四围喇叭不断飘出,将同系学生抱怨嬉闹的纷纭低语尽数掩盖。陆之昂把手机放入衣兜,将诸般细微心绪巧妙地藏匿在宽大的学士服和深黑色学士帽内。



热浪吹拂,帽檐一角的流苏微微晃动。陆之昂忽然就想起两年前的除夕,温润如玉的男人与他一同走到阳台,将被丢在窗外储物篮中、早已落满尘埃的红灯笼擦净挂起,金黄色的灯笼穗微微晃动,冻结在灯笼穗末梢的冰花,因流窜于室内的暖意而慢慢消融,带着刺骨寒凉,滴滴答答落于他托举灯笼的手心里。



骄阳炙烤之下,有什么自陆之昂眼眶滴落,悄然与额间颗颗汗珠混合,一并滚落,带着当年的刺骨寒凉,透过肌肤,缓缓沁入离心最近的地方。








【陆】




公明觉得自己真的很自私。

因为陆之昂最喜欢的东西,却偏偏是他不能给的。

纵然那是他最喜欢的陆之昂。




不是给不了,是他不想给。

那天陆之昂格外火大。不知道是不是因为,那天是他毕业的日子。离别,总会令人莫名的心绪难平。



“公明,你愿不愿意……”

留下来。

“把那枚玉佩卖给我。”记忆中文献所述的字句再次恍入脑海,陆之昂顿了顿,终究这样开了口。



“之昂。”他第一次这样唤陆之昂。

“恕公明,不能从命。”他望向陆之昂,目光坚定。


“不过是一枚玉佩而已!”陆之昂突然抬高了声音,伸手便将公明所系玉佩一把扯下。不料玉佩离体的瞬间,公明却似发了狂一般,将陆之昂推搡在地,劈手将玉佩夺过。


面对身后陆之昂的嘶吼质问,公明一语不发。他漠然走回房间,无声且迅速的带好了门。

尤是小心地,藏好自己渐趋透明的指尖。



公明不知道陆之昂是否喜欢他;

他知道,陆之昂是十分喜欢的,是这枚玉佩。

因为它价值连城,实乃稀世珍品。



他总是想,纵使陆之昂满口谎言,只要自己一日不上当,他便一日不会罢休。自己,也便有了多一日存在于这异世的理由。



他不是好骗,他只是爱上了一个人。

他爱他,纵然得到的只剩诸般虚假。



这一夜,陆之昂摔门而去。公明将酒柜里颜色古怪的酒全部拿出,一瓶瓶灌入喉中。酩酊昏沉之际,他又卧于端中府邸院中那一株嶙峋怪梅之下,抬眼瞧向压满枝桠的冷瓣,絮雪纷扬,青裳游侠缓步朝他行来,躬身以指腹轻柔拂向他的脸颊。可拂去的,却不知是雪花还是泪花。


南衣。公明哽咽着唤他。

我是不是,太过自私。


是啊。朔朔悲风中,青裳游侠淡淡垂首,冷香梅瓣与满天飞雪簌簌飘落,俱沾不到他。

公明,主君未安,臣子何逸?


不趋福祸,报以生死。他是公明,更是端中之臣子。


视线飘忽之间,青裳游侠容颜渺然,竟渐行渐远。公明慌急之下欲起身追赶,然身躯神智愈发昏沉,不觉涕泪沾裳。


他奋力向前扑去,竟真真实实的跌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里。原本早已习惯黑暗的双眼,因贪恋朦胧之中的凝视而愈发不安,在这般空旷与孤寂之中,只想拼命抓住仅剩的一丝温暖。



相拥,亲吻,缠绵交欢。

他终于这异世,如条条赤子,燃烬爱欲悲欢。



把酒宿醉,公明醒来时已不知日月几何,偌大床上,空余他一人。



以及,一封孤零零的请柬。

是陆之昂的婚礼请柬。



新娘是启京市的富家千金,有相貌有家世,虽然没脑子,但其丰厚优渥的嫁妆,足以让任何一个想在启京立足的男人心动。



反观公明,除了那块玉佩,他什么没有。

而如今他唯一拥有的,也将失去。



可公明知道,陆之昂并不爱她。

若要动心,该是初见之时。何必苦熬至此?

若要久长,该是朝夕相处。何来日久生情?




“陆兄当真喜欢这枚玉佩?”

“不。我只是喜欢钱而已。”

“所以……”

“所以,我更喜欢她。”

“之昂。别犯傻。”

“到底谁才是那个让人骗得精光、还不知廉耻的围着别人团团转的傻瓜?”


最后一次谈话,陆之昂直白的令人害怕。



公明素来不喜这里的人以过分直白的方式,吐露自己的心迹。

可推门而出的一刻,他却突然这样渴望拥有一份这样炽热直白、毫无遮掩的爱意,或者,能够如这里的人一样,亲口道出这样直白的心迹来。

但最后,他只是沉默着将门带好,独自离去。

很好,我们各退一步,将自己逼上绝路。




【8】


教堂神圣庄重,花束缤纷装点,观礼宾客纷纷列席,神情欢愉,礼乐美好悠扬。而这一切,在候场的新郎看来,不过是逢场作戏的冰冷灰败,散尽了光热与色彩。


“请问您是陆之昂先生吗?”一名普通的场地工作人员扣门入内。

“我是。请问有什么事吗?”

“有人让我把这个交给你,说是新婚贺礼。”工作人员将一只小巧的木盒交予陆之昂。

“好的,如果可以的话,请替我转达谢意。”

“好。那我就不打扰了,新婚快乐。”

“谢谢。”


工作人员礼貌颔首,虽然他搞不清楚,为什么当他送上新婚祝福时,新郎的脸色会那样惨白。工作人员刚刚到走廊尽头,就听见休息室的门被猛地推开,门轴摩擦间肝肠寸断的惨然声响,紧接着是新郎急促的脚步声。新郎一把将他拉住,另一只手上则紧紧攥着一枚金镶玉佩。



“送礼物的人呢?他在哪?”

“应,应该,应该还在门外!”

门外早已空无一人。


“那个人……他有没有说些别的什么?”

“没有。他只让我把这个盒子交给陆先生,别无他言。”

至亲至疏日,相顾再无言。新郎将玉佩紧紧握在手中,淡漠无神的目光聚而复散,礼节性上扬至发僵的嘴角,终忍不住狠狠颤抖起来。


犯傻?

公明,还有什么,比我爱上你更傻。



几年后,新郎官在学术界已颇有成就。有人问他,陆教授收藏珍品无数,最心爱的,是哪一件器物?

彼时年近而立的学者微微一怔,遂习惯性地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金丝边镜框,露出儒雅地微笑:“曾经有的,可惜不小心丢掉了。”

最心爱的,终是被他亲手丢掉了。


毕业典礼结束当天,陆之昂就接到父亲急匆匆打来的电话。

启京特大盗掘古墓葬、走私、倒卖文物系列案初告破,目前专案组正进一步对文物的贩卖渠道进行追查处理。无论量刑如何裁定,巨额处罚金在所难免。

这次,陆家是真的濒临破产了。



陆之昂急需一笔钱,来挽救这个支离破碎的家。它纵然支离破碎,可好歹也是个家。

欺骗公明得到玉佩,或者,拉他与自己一起下地狱。

陆之昂知道公明不会乖乖将玉佩交给他。可当公明亲口说出“恕难从命”时,陆之昂的心还是不可遏制的抽痛。

所以,他选择了第三条路,商业联姻。

他不怪公明。毕竟,自己当初接近他,就是为了图财。

可没想到,这块玉佩,最终还是落到了他手中。


若他将自己看的比这块玉佩更重,当初为何不肯答应变卖呢?

如今想来,不过往事已矣。


陆家摆脱危机后,陆之昂便脱离了家族产业,醉心学术,后留校任教,常年独居于学校。

新婚第二天,陆之昂主动提出净身出户,甚至接受了对方的种种无礼要求。他平静接受并始终能够体谅,在利益与人心之间,他们都不过是区区筹码。



陆教授专攻古董鉴定,博闻强识,却从不涉及古瀛陆方面的研究。偶有学生多嘴相问,陆之昂也不介意,只笑着说,学术在精不在多嘛。

爱字在深,不在博。



盛夏黄昏,树繁叶茂斜影成荫,陆之昂的大学同门师弟登门造访。四合院内,一颗法桐老树下,二人坐在竹凳上,饮两盏清茶,聊三两闲语家常。


“你现在可是考古大家了,为了你们研究所的名额,我好几个学生可差点争破了头。”

“师哥快别拿我开玩笑了,我倒想回学校再回炉深造,还是读书的日子最让人流连啊。参加工作了,一年得有多半时间扎在工地,不得安定。这不是,前几天的发掘认证工作刚结束,是个古瀛陆墓葬。”


听及“古瀛陆”三字时,陆之昂端着茶盏的手不自觉的微微一顿。


“你这茶盏可有年头了啊,造型古朴雅致,倒不大像你偏好的风格。我记得师哥你以前可是出了名的好酒,如今倒是越发寡淡了。”

“茶盏……是我的一个朋友送的。醉酒误事,怕醉过了头 ,就醒不过来了。”


日暮余晖晃了陆之昂的眼,朦胧恍惚之中,仿若又见那名唤公明的如玉公子,将整套茶具摆在他面前时,饱含期待与不安的温润双眸。自打那日公明将他的藏酒饮尽、醉酒交欢后,他自此忌酒。


“墓葬主人名字倒颇具儒风,”师弟将盏中茶一饮而尽,继续说:“叫公明。”


四合院内的一下变得格外寂静,静到只能听见茶盖与盏沿震动碰撞之声。陆之昂努力压住掌间的颤抖,将茶盏稳稳方于矮几之上,语气平和:“就是那个娶了端中朝的长公主,得美眷相伴,自此高官厚禄,高寿方卒,青史留名的驸马都尉公明?”


“师哥你……”听完陆之昂的话,同门师弟正要添茶的手突然听在半空,少顷,竟爆出笑声:“哈哈哈哈哈哈哈,看来师哥在古瀛陆方面的研究还真是荒废了!不懂就不要乱讲啊,这墓主人公明的确是个大忠臣没错,可惜一生颠沛流离,最后竟因逆旨抗婚,被端隐帝处以廷阶箭刑,百官同观,以儆效尤。”

“你说什么!”茶盏倾落于地,立时裂作数瓣。陆之昂似野兽腾跃般猛然起身,大声质问:“不可能!当年毕业的时候你传给我的PPT资料上明明写的是‘明得诏乃还,诰驸马都尉。敬待如宾,共卒皓首’!”


素来温和可亲的师哥突然失态,着实将同门师弟吓了一跳,可做学术研究,就必须禁得起推敲,容不下半分马虎。他连忙起身掏出手机,摆到陆之昂跟前:“分明是师哥你记错了,你看看,这史料文献上记载的一清二楚。”


《端中·大夫列传》

「公明者,孔姓,天启人也。公卿累世,谏事端帝。明父孔光事端明帝,位上卿。光子曰明,颖慧甚,博闻广识,嫺於经史。以清议魁出,举为议郎,性刚守度,直谏无忌,抨击外戚,主“推法令,修仁政,以律对上视下,广崇明德志絜,耻于苟合失行”之风,颇为上所倾。未平元年,承先帝遗命,右迁谏议大夫。帝智乱昏聩,外戚摄政,以谗谄巫蛊犯上构之,遂夷灭宗族。亡燕北,泊数载。未平七年,隐帝定统清政,册书下嫁帝姊,明拒不奉诏。帝遂以先罪索,处箭刑,百官察。未平八年,卒。」



陆之昂的世界在慢慢融化。

绿叶沙沙之声分秒未歇似潮水汹涌躁动,沸腾翻滚着律动流淌耳际,万物似被温热液体裹覆愈发细狭渺然,仅存往事历历在目,一幕幕好似失却心跳的蛹,空虚恰将命途的刀锋黏腻包裹其间,背后的真相令人触目惊心。


可他仍不死心。

他一遍遍的念,一遍又一遍,仔细的不能再仔细。


直到同门师弟低声说:“墓主人周身多处骨裂骨折,从裂痕程度判断,应是箭伤所致。”

逆旨抗婚,万箭穿身。


而他,成了悲剧的始作俑者。

终究是,退一步深渊万丈,粉身碎骨,归于尘土。


陆之昂一生做错过很多事,可他从未如此后悔。





【玖】


端中密卫找到公明时,他正静静坐在茶肆二层靠窗的角落,侧首瞧这堂内说书人将掌中醒木拍的分外脆响。流亡七载,眼前人早已是衣衫褴褛、形容枯槁,桌案上摆一壶一碗,陶碗之中,是酒非茶。


“下官记得大人当年可是滴酒不沾,如今这茶肆之内亦要饮酒,当真是爱酒如命啊。”

“无谓爱恶亲疏,不过是因为醉过,所以不愿清醒。”

公明将碗中烈酒一饮而尽,坦然展臂,任由密卫为其缚上镣铐枷锁。



“帝诏,孔氏公明,年迨耆英,德明贤悌,今联姻眷于天家,择帝姊淑嘉长公主下嫁,赦其原罪,恢谏议大夫位。”



“吾帝万岁,恕臣,不能承诰。”

公明重重叩首伏拜,神情坚毅平和,毫无迟疑。


国宴散后,公明被密卫扣押。君王目下,公明始终泰然有度,却全然似一傀儡,无喜无悲。


“决定了?”隐帝淡淡开口。

“是。”

“不与皇室联姻,你之族罪便无法洗清,再加一条抗旨不遵,以下犯上,你必死无疑。这,是你能走的唯一一条路。”

“不。臣族本就清白,若臣曲意承旨,反成了认此冤屈。如此,无罪,才当真成了有罪。后世史书,又当如何评述?恕公明,不敢担此辱没宗族先祖之过。公明只一心,已许一人,断不二择。况且,除却活路,臣还有一条死路可走。”


“真乃痴人尔。”默然良久,隐帝慨叹一声,遂拂袖而去。


“臣,谢陛下隆恩。”公明跪拜叩首。

心若已死,皓首延年,予我何益。

拂袖之间,余生已尽。



行刑之日,碧空如洗,万里无云。

围观群臣立于两侧,弓弩手满弓以待,箭无虚发。

公明双手被反剪于身后,跪于刑场之上。


他曾想过,有朝一日,定要带陆之昂来他的家乡,一起踏遍诸多他未曾游历登临的名山大川,品尝诸多他不曾做过的菜品佳肴,偶遇路见不平,便仗义相助。只要是同他在一处,即便是再琐碎稀松的小事,亦不会觉得无趣。

只可惜,故人已另觅良人。而自己,终为端中臣子。

即便如此,他依然以最笨拙的方式,决绝而坚定的守护着一句‘一心一意’的凭空许诺。纵然被千年似箭光阴穿心而过、遍体鳞伤,亦不足惜。

万箭齐发,破空而来。

骄阳灼灼炫目,逆光之下,似又见到那喧嚣繁华的启京城中,那个土生土长、意气风发的陆小爷。倏忽,乾坤齐暗,陆之昂孤零零站在漫天星辰之下,习习夜风争先恐后的没入公明的身躯,却感受不到一丝凉意。他不客气地向公明伸出手来——

喂,公明,小爷我的毕业礼物呢?



吾以一心换君心,倘一心难换君心,至此一生便死心。 ​​​

他于异世令觅良偶,自己亦再没有留下的理由。



玉不离身,则生死可易,时空流转;

玉旦离身,命途归位,时空再无转圜。


没了玉佩,他便只能留在瀛陆端中,生死枯荣。

再世重逢,君容颜依旧,吾早作枯骨。

可是之昂,若这玉佩真是你想要的,给,便给了。

月白长衫终沾了尘泥,长眠黄土。



但使今承君一诺,

纵心死,意难绝。

纵使万箭穿心过,

身易老,情难休。






【终】

是夜,有灵入梦。青裳墨发,冷目疏离。

“你是谁?”陆之昂问。


“你想见他。”梦中人答非所问,语气笃定。

“是。”


“纵然毁了这枚你挖空心思才弄到手的玉佩?”

“是。”


“纵然他再不记得你?”

“是。”


“纵然你的记忆也会渐渐消退,直至忘记陆之昂的身份与过去?”

“是。”


“纵然无法与他相认,只能当做初相逢?”

“是。”


“纵然此去难回返?”

“是。”


“只为再世重逢,相伴余生?无论长短?”

“是。”


区区一字,在缥缈梦境之中,尤显清晰。


“我是你。”

梦中人轻叹一声,字如珠玑。





「永宁二年,端中帝都,东市行街。」

长街热闹非凡,行客络绎,摩肩接踵。时有一公子白衫墨氅,自太学府出,游于人群。忽闻马蹄疾奔,疯马嘶鸣横冲街市,登时人群大乱。


马蹄抬扬之际,但见其下一孩童正惊恐啜泣,已全然忘记奔逃。眼见马蹄将落,白衫公子忽倾身上前,将孩童紧紧护于怀中。然疯马止之不及,此一蹄下去,非死即伤。


忽闻长剑出鞘之音,寒光一凛,疯马的咽喉已被齐齐割断。疯马应声倒地,持剑之人将半跪于地的白衫公子一把拉起。


“少侠高义,在下公明,敢问少侠名讳?”白衫公子拱手一礼,笑意儒雅清浅。



今夕何夕,得此重逢。

他实已年近而立,眼前白衫公子年方十九。




“顾南衣。”

陆之昂微笑着滚下一滴泪来。












——

没错,就是一个无限循环的脑洞

至于BE还是HE,看怎么理解

文笔渣请多包涵

以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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